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3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优化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和经办流程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27号)等相关扶持政策,对我县2025年度跨省在同一公司稳定务工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发放补贴,以此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经外出务工人员所在村、乡镇初审收集资料及本人线上申请乡镇审核,经我局审核复核,拟对武必恒等72人发放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7.2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13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含周末),如有异议请向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692-8181517。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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