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文件规定各地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须满足吸纳5人(含5人)以上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且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条件。奖补标准为就业帮扶车间每吸纳1名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其发给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工资额的15%,给予吸纳就业奖补。
经审核现有盈江县松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申请成为就业帮扶车间,并申请帮扶车间奖补1939.5元。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意见或举报,请及时与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监督电话:0692-8969879、0692-8181517
[附件: 盈江县就业帮扶车间补助金额一览表]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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