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盈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浏览量:734    作者: 日期:2025/7/27


盈江县化之璐商行:

本委于2025721受理了邓家豪盈江县化之璐商行 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盈劳人仲案字〔2025〕第35号)。因与你无法联系,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请于2025829日前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本案定于202593日下午3时在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8室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盈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0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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