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县委、县政府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和实现乡村振兴工作衔接的重要部署,发展高质量就业帮扶车间,促进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稳步有序推动就业帮扶车间规范化管理,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和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长期带动贫困人口就业低于就业帮扶车间认定标准的,取消其称号和享受就业扶贫车间扶持政策的资格
现盈江县源古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脱贫劳动力不满足认定标准,需摘除就业帮扶车间(原就业扶贫车间)牌匾。现将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除周末(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意见或举报,请及时与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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