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盈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浏览量:565    作者: 日期:2026/2/2

盈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湖北华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锦国:

本委于2026129受理了申请人罗时会诉被申请人湖北华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盈劳人仲案字〔2026〕第17号),并根据申请人罗时会的申请,决定追加甘锦国为第三人参加仲裁活动。因无法与被申请人湖北华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甘锦国取得联系,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向被申请人湖北华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甘锦国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请于2026310日前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本案定于2026319日15时在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8室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盈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2月2日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