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盈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完善退耕还林及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资金的通知》(盈财农〔2016〕36号);资金363.87万元。任务到达后,我局对项目进行了验收。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德办发〔2012〕32号)文件的要求,现将2016年度退耕还林完善政策验收合格面积补助资金涉及平原镇,铜壁关乡,新城乡,弄璋镇,勐弄乡,苏典乡,卡场镇,太平镇,昔马镇,油松岭乡,旧城镇,芒章乡,盏西镇,支那乡,那邦镇等15个乡镇资金兑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自2017年12月20日至12月28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农林水纪工委0692-8187931、县退耕办8185228。
[附件: 2016年退耕还林完善政策补助资金公示表1]
[附件: 2016年退耕还林完善政策补助资金公示表2]
盈江县人民政府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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