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林业局云(德)261、294、312、330、529、942、955、1016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和国家林业局《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盈江县2016年永久性使用林地97.1035公顷(合1457亩),州林业局下达盈江县2016年工程建设占用征收林地后异地恢复森林植被造林项目1457亩,县林业局结合盈江县实际,经研究计划种植乔木林1500亩,并决定按200元/亩的标准,使用森林植被恢复费补助30万元将补助资金兑现给施工业主。项目经2017年2-3月份规划设计和6-8月份的施工作业,并经营林股于2018年2月5日-13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实施种植的1500亩乔木林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营造林的验收标准。
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惠农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德办发〔2012〕32号)文件要求,现需将盈江县2016年工程建设占用征收林地后异地恢复森林植被造林项目名单在盈江县人民政府信息公众网(盈江县林业局网站)和项目涉及的乡镇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2018年3月27日起—4月3日止为期7天。
附:盈江县2016年工程建设占用征收林地后异地恢复森林植被造林项目补助情况公示表
[附件: 小班表]
盈江县林业局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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