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林业局林资许准(2017)236号、德林许准(2017)603号和云(德)林资许准(2017)533、889、569、925、1084、1109、1231、1219、1220、1184、1361、1373、1374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盈江县2017年永久性使用林地131.9268公顷(合1978.902亩)。县林草局结合本县实际,决定2018年异地恢复森林植被造林2000亩。根据《盈江县2017年工程建设占用征收林地后2018年异地恢复森林植被造林作业设计》各施工业主按照设计要求完成了造林工作,经县林草局组织机关人员进行经检查,项目施工作业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地块验收均为合格。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德办法〔2012〕32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恢复森林植被造林60万补助资金的名单及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自2020年2月27日至3月6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692-8183581。
附件: 盈江县2017年工程建设占用征收林地后2018年异地恢复森林植被造林补助资金公示表
[附件: 2018年异地造林小班(公示表)(1)]
盈江县林业和草原局营林股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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