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林业和草原局,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省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云南省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反映。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链接:《云南省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政策解读
https://www.dhyj.gov.cn/lyj/Web/_F0_0_52UIGKZFDCDC65B99F8A4DF5AB.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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