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勐弄乡人民政府

德宏州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政策解读

浏览量:1322    作者:余文洁 日期:2024/7/22

近日,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德宏州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将《行动计划》政策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人民群众满意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2024—2026年)》(云政办发〔2024〕13号)文件精神,结合德宏州实际,州民政局牵头起草了《德宏州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经过了征求意见建议、公平性竞争审查、单位法律顾问法律审查、州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合法性审查、州人民政府审批等程序。《行动计划(送审稿)》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抓住养老服务发展重要窗口期,补齐养老服务覆盖短板,加快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二、目标任务

《行动计划(送审稿)》明确到2026年底,全州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护理型床位在养老机构的床位数占比不低于60%;每个县、市建有1所兜底保障养老机构,推动敬老院升级转型和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乡镇覆盖率总体达到65%;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每个街道至少建有1所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及设施覆盖率达到90%,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广泛发展。

三、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行动计划(送审稿)》包括总体要求、工作措施、组织保障3个方面,主要内容为: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补齐养老服务覆盖短板,加快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工作措施

实施养老服务保基本工程。一是提升养老服务兜底保障水平,健全城乡特困老年人供养服务制度,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效能。2025年上半年,盈江县旧城敬老院、陇川县章凤敬老院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2025年底,芒市法帕敬老院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2026年底,每个县市至少争取有1所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二是聚焦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刚性需求,加强失能失智照护养老机构建设。2026年底建设1所州级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机构,每个县市至少建成1所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确保有意愿集中供养的失能特困对象100%纳入集中供养。三是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机构,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制定政策措施,清理闲置的厂房、学校、医院、宾馆、办公用房等设施,用于养老服务。

(二)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扩面增效工程。一是加快配置养老服务设施,严格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024年10月底前,州、县民政部门联合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对2014年以来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开展1次摸底排查,形成台账,对清查发现的问题于2026年底前完成整改。二是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立城市15分钟“养老服务圈”,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的方式运营公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2024年底前,全州完成4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申报;2026年底前,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三是丰富社区老年助餐模式,根据老年人口分布状况和就餐需求情况,引入餐饮企业、社会力量参与,分类打造中央厨房、片区食堂、助餐服务点三级老年幸福食堂。2024年内全州新建2个以上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助餐点,2026年底前每个县市在现有老年幸福食堂的基础上争取再新建1个老年幸福食堂。四是统筹财政资金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2024年完成400户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到2026年底,完成1000户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

(三)实施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一是完成全州现有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的整合改造,加快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024年陇川县户撒乡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2026年底盈江县卡场镇、勐弄乡、昔马镇,梁河县平山乡、河西乡,陇川县陇把镇、清平乡、景罕镇各新建或改造提升1所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到2026年底,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乡镇覆盖率达到65%。二是把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体系,与乡村建设行动同规划、同实施。2026年底前,每个县市储备符合建设条件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15个以上,全州每年建设5—10个农村养老服务设施。

(四)实施培育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工程。一是做强养老产业主体,对已建成的梁河县老年公寓、盈江县老年公寓、瑞丽市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芒市中心敬老院二期等养老服务项目,引进实力强的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运营。二是加强养老科技应用,依托云南省养老服务信息综合平台,运用德宏数字民政系统,逐步完善养老服务信息数据库,发展智慧养老服务。

(五)实施要素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一是加强土地保障,各县市可根据市场状况,通过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引导符合条件的未开发房地产用地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二是强化人才支撑。到2026年底,全州养老院院长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养老护理专业岗位人员入职培训率达到100%,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三是推进医养结合,州内9所营运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全部开通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等绿色通道,基层医疗机构要优先为辖区内8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或高危人群建立健康档案。

(六)实施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能力提升工程。通过加强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和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能力,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监管制度,强化监管质效。

第三部分:组织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保障、加强工作评估指导,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各项措施落实,达到预期目标任务。

四、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我州《行动计划》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在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上与省级文件保持一致,相关数据做到与现行文件相统一。

与省级文件相比,我州《行动计划》不同之处在于:一是我州《行动计划》结合我州实际进一步细化相关工作目标、措施和约束性指标,并分解到年度、县市,更具针对性;二是突出建立以福彩公益金为主的养老服务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优化州级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支出,持续抓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更具操作性。

五、专业术语

(一)护理型床位:是指在养老机构内部面向失能、失智老人照护服务需求,体现基本生活照护功能和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功能,并具备移动、防滑、辅助起坐等基础护理功能的床位设施。

(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是指通过专业化服务,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住宅内部进行施工改造、配置设施等方式,改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住条件,从而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便,降低老年人在家庭发生意外的风险,提升居家养老品质。

(三)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是指通过新建、改(扩)建,在为区域内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的基础上,为周边乡镇老年人提供多种养老服务的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具备综合养老服务能力的农村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住宿楼配置电梯,实施明厨亮灶等改造。

政策原文:https://www.dhyj.gov.cn/mnx/Web/_F0_0_5V0N80B3D069590F3AF0483BA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