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300531401000
盈江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盈江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盈江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全县优抚工作;承担盈江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评估并统一发布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承担盈江县减灾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行政区划发展规划,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指导全县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权益保障工作;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承办盈江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强化防灾减灾体系,确保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2.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3.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夯实社会管理基础。
4.加强专项社会事务工作,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功能。
5.深入开展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增进军政军民团结。
6.积极推进民政为民服务设施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盈江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盈江县民政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8人),局机关退休16人于2017年1月已移交盈江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公室发放。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民政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7898.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98.0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737.25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016年度以前由县财政局代报,2017年度纳入盈江县民政局部门决算,由县民政局填报;二是增加德宏州荣誉军人休养院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民政局年度支出合计1653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62.25万元,占总支出的97.13%;项目支出474.99万元,占总支出的2.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7478.56万元,主要原因为: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016年度由县财政局代报,2017年度纳入盈江县民政局部门决算,由县民政局填报。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县民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中心敬老院、太平敬老院、盏西敬老院)等机构正常运转及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特困人员供养资金支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城乡医疗救助支出。
2017年度用于保障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62.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874.3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016年度由县财政局代报,2017年度纳入盈江县民政局部门决算,由县民政局填报;二是民政实施的建设项目比上年增加,项目前项费相应增加,如:德宏州荣誉军人休养院项目及以前年度实施的日间照料建设项目、敬老院建设等项目前项费用费、调资等支出增加;三是调资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66%。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4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4.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9.5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比上年度减少。具体项目开支情况:(1)光荣院基础设施维修支出100万元,(2)救助应急场所维修支出23.98万元,(3)德宏州荣誉军人休养院项目前项费18.8万元、土方工程款94.35万元,(5)太平敬老院维修支出15.84万元,(6)儿童福利院维修支出78.42万元,(7)乡镇老年人活动场所维修支出17.6万元,(8)勐弄乡麻立坡烈士陵园修缮费支出5.47万元,(9)平原镇新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20万元,(10)盈江县弄璋镇弄璋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工程款0.46万元,(11)付新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款0.06万元(12)盈江县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建设补助1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民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78.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与上年对比增加7790.52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低生活保障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016年度由县财政局代报,2017年度纳入盈江县民政局部门决算,由县民政局填报;二是人员工资调资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7%。主要用于盈江县民政局干部职工2016年度州综合考评绩效奖;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因案件的发生致使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能够及时得到救助,案件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5、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57.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16%。具体为:
(1)20802款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383.4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全县3826名80岁以上高龄老人长寿补助,发放9953户边民补助,保障行政运行正常运转及民政实施项目建设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1.51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20808款抚恤支出1149.1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盈江县重点优抚对象(残疾军人23人、复员军人24、退伍军人22人、烈士遗属15、病故军人遗属6、参战退役人员689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347人)定期生活补助及生活困难补助、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4)20809款退役安置支出136.3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遗属定期生活补助及军休人员住院伙食补助、军休管理机构经费人员经费。
(5)2081001项儿童福利支出471.4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人数343人。
(6)2081002项老年人福利支出133.89万元,主要用支付盈江县平原镇新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盈江县弄璋镇弄璋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德宏州荣誉军人休养院老建设项目等民政实施项目工程款及项目前期费,
(7) 2081107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177.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3710人。
(8)20815款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支出345.3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受灾地区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补助,受救助人数6393人;为全县61627户农户交纳农村农房火灾统保补助。
(9)20819款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8604.7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受救助人数17495人。
(10)2082001项临时救助支出374.17万元。主要用于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临时救助达5678人次.
(11)2082002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38.06万元。专项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的返乡路费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等支出,救助300人次。
(12)20821款特困人员供养支出704.14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供养支出,2017年度特困人员供养数749人。
(13)20825款其他生活救助65.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原乡村聘用干部及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补助人数82人。
(14)208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万元。主要用于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6、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6.6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支出,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79905人、直接救助人次数4929人次;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救助1126人次。
7、21307款农业综合改革支出275.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17年度边民补助272.7万元,鼓励边民守土固边,补助户数272户;商品服务支出3.2万元。
8、2200407项地震应急救援支出22.15万元,主要用于救灾物资储备库应急场所建设项目建设补助支出。
9、22102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37.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民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4.42万元,完成预算的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66万元,完成预算的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6万元,完成预算的7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减少公务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万元,下降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5万元,下降23.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483万元,增长148.3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6万元,占74%;公务接待费支出3.76万元,占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6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防灾减灾工作,结合脱贫攻坚共同开展城乡低保“精准识别”专项行动,全面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前期相关工作,加强专项社会事务工作,开展双拥优抚安置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7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2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指导防灾减灾,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精准识别、地名普查、优抚安置等各项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盈江县民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7.46万元,比上年350.56万元增加146.9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实施的建设项目比上年增加,如德宏州荣誉军人休养院项目及以前年度实施的日间照料建设项目、敬老院建设等项目前项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盈江县民政局资产总额18239.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729.86万元,固定资产8244.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64.96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8.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76.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5项,账面原值164.4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4.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5.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0.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300531401111
主办单位:盈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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