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3日至14日,盈江县民政局副局长叶超刚一行五人到芒市护康医院为“三无”精神病患者朱某某、张某某办理康复出院手续,并通过芒市救助站将他们救助回原籍。
朱某某,盈江县民政局于2016年6月7日救助的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男性,在盈江县城区流浪乞讨、时有冲动、毁物伤人,从其身上查找不到个人身份信息(取名盈江民一),并于当日送入芒市护康医院住院治疗。
张某某,盈江县民政局于2017年8月17日救助的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男性,在盈江县城区流浪乞讨、时有冲动、毁物伤人,从其身上查找不到个人身份信息(取名江小二),并于当日送入芒市护康医院住院治疗。
朱某某和张某某是盈江县民政局救助安置的“三无”精神病患者,因查找不到身份信息,盈江县民政局将两人安置在芒市护康医院住院治疗,并及时将他们的照片录入全国救助管理系统,发布寻求公告。并为妥善解决救助安置事宜,在两人经过治疗康复后,2019年5月12日,盈江县民政局积极联系公安机关,通过人脸识别,查找到了朱某某和张某某的真实姓名和户籍所在地。在得到朱某某和张某某的基本信息后,盈江县救助中心主任唐小荣立即电话联系户籍地的乡镇街道、村委会,请求协助,并成功联系到了他们的亲属,向他们详细说明救助安置情况,告知移交事宜。
之后,盈江县民政局为朱某某和张某某办理出院手续移交芒市救助站将他们救助回原籍。
主办单位:盈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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