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盈江县民政局为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推动盈江社会组织更好地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出台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为全面做好我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盈江县民政局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了《盈江县社会团体内部治理各项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盈江县社会组织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盈江县民办非企业单位换届指引》《盈江县行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盈江县社会团体(学会、协会)登记管理办法》《盈江县社会团体登记审批业务手册》《盈江县民办非企业登记审批业务手册》《盈江县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流程图》《盈江县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流程图》《盈江县民政局关于健全完善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备制度的通知》等相关制度文件,从而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是加大力度,开展清理非法社会组织情况。一是我县无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二是我县无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三是我县无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四是经排查,我县100个社会组织中没有发现打着服务“一带一路”“精准扶贫”“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旗号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五是我县无借服务国家战略为名圈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六是我县无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字样的非法社会组织。今后,我局将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发现一家取缔一家。
三是深入社会组织开展调研指导交流工作。定期不定期深入社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党建及业务交流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此外,还利用各业务主管单位相关会议开展培训工作,开展财务、社会组织管理和年检工作培训,让各社会组织不断更新知识、更加专业化、更加规模化。
四是严格年检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对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党的建设、业务活动、财务制度、人员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检查;促进社会组织规范运行管理。
五是全面清理整顿“僵尸”组织。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以及相关政策,对“僵尸”组织及活动不规范的社会组织进行清理整顿。近两年来督促15家长期不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和1家活动不规范的社会组织进行了注销。
主办单位:盈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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