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民政局

盈江县民政局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督促指导工作

浏览量:11663    作者:刀保财 日期: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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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盈江县民政局党组研究部署,由副局长石兵华、党总支副书记金光伟和社会救助股干部分别组成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督促指导第一、二小组,于2019年8月22日至30日对全县15个乡镇,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督促和指导。

督促指导小组根据方案要求,深入村寨,走进农户家,采取“听、看、查、访”的方式,主要开展对建档立卡系统提示“无力户”名单、乡镇上报兜底户名单、低保新增户名单等进行入户走访和抽查核实;核查乡镇社会救助专职人员和村级协理员到岗情况;“死亡保”排查和低保经办人员或国家公职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情况;交流临时救助申请执行民主评议、公示制度情况。

各乡镇高度重视兜底保障工作,积极研判兜底对象,兜底对象越来越趋于精准;新增低保户申报把关越来越规范;社会救助专职人员和村级协理员基本配备到岗,并组织培训;“死亡保”排查和低保经办人员或国家公职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等工作持续进行。

督导小组在乡镇座谈交流会上要求:一是各乡镇对社会兜底保障对象再进行综合研判,严把“无劳动力和通过产业、就业帮扶无法脱贫”这个要件,充分考虑家庭户籍外劳动力人口和赡扶关系、生产要素(田、地)、家庭就学就医大额支出等情况,做好符合条件人员提高救助类别工作,实施“不错不漏”的精准兜底。二是各乡镇严格纳入程序,按照“个人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张榜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对新纳入户严格把关,实施100%入户调查,核准核实家庭成员及家庭经济状况,防止“错保”,提高群众认可度。三是对低保经办人员或国家公职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问题,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认识,积极主动落实备案制度和做好相关资料存档工作。四是强化动态管理,做实做细复查复核工作。严格按照云政办发〔2019〕4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精神要求,根据不同对象分别认真开展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家庭经济状况复查复核工作,执照政策要求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不符合条件的给予退出。


文章来源:社会救助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