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互联网直播协会:
你们报送的盈江县互联网直播协会成立登记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具备社团法人资格,同意成立盈江县互联网直播协会。
请你们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选举产生组织机构和协会负责人,完成后向我局申请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按规定履行社团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盈江县互联网直播协会登记成立后,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依照章程开展活动,不得开展带有盈利性质的任何活动;并自觉接受盈江县委宣传部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于每年4月30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如有重大事项活动,必须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报我局(各一份)备案,方能开展活动。成立后登记事项如有变动,30日内到我局办理变更手续。
特此批复
盈江县民政局
2019年10月22日
主办单位:盈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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