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明节来临之际,为统筹做好我县清明节祭扫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森林防火,有效避免清明期间因集中祭扫活动引发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2020年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积极推行丧葬改革,转变传统祭扫习俗,倡导文明、绿色祭扫。禁止在公墓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积极倡导新型祭扫方式,推行家庭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方式祭奠逝者。
二、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引导和带领群众自觉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倡导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祭扫新风。
三、禁止群体性、聚集性祭扫活动。进入公墓等公共区域要佩戴口罩,减少在公共区域内停留时间,不得扎堆、聚集。
四、严禁在火化区内生产、销售棺木、超标墓石材等土葬用品;禁止在城区和集镇的沿街出售丧葬祭祀用品,禁止销售塑料材质等污染环境的丧葬用品。
五、清明节期间,将在盈江农场橡胶林、万安生态纪念园出入口处布设值勤点,值勤人员检测体温、查看证件、疏导祭扫群众车辆。倡导错峰祭扫,以避免拥堵。各乡镇(农场)要加强对辖区内历史形成墓地的日常监督,教育和引导群众贯彻执行好国家殡葬改革规定,文明、安全、节俭办理丧事和开展祭扫活动。
六、严格实行环境(设施)消毒。公墓实行全方位多频次消毒,在公共卫生间、洗手池等处提供消毒液、洗手液,方便群众使用。
七、我县经营性公墓——盈江县盏达公墓(盈江万安生态纪念园)提供代客祭扫服务,凡是不能到现场祭扫的群众,可委托工作人员免费为其提供擦拭墓碑、敬献鲜花等祭扫服务。(客服电话:0692-8954884)
盈江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主办单位:盈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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