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民政局

对盈江县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5416    作者:郭彩奖 日期:2020/11/20

对盈江县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昔马镇农村公益性公墓立项实施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933日,经盈江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研究通过,公布并实施《盈江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是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德宏州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盈江县实际情况而制定、出台的第一部殡葬政策制度,旨在深化盈江县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规范丧葬活动。

由于盈江县地处西南边陲,又是少数民族聚居区,人们受丧葬传统文化、封建礼俗思想影响较深,殡葬改革工作推进较为困难。我县殡仪馆、农村公益性公墓等现代殡葬基础设施一直以来都处于空缺状态。十多年前盈江县委、县政府就开始着手筹备建设盈江县殡仪馆,由于受到承包村民土地经营农家乐的承包户煽动蛊惑,周边村寨村民群众担心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风水、带来晦气等各种理由阻挠该项目的推进和实施,要求另行选址、迁往更为边远的高岭山丘。2018年初,在征得村民代表以及村寨基层干部的一致同意后,殡仪馆项目用地新选定于咖啡及坚果公司后山距离交通主干道平原至那邦公路约2.8公里的海相村民小组林地,地名为帕朗杏(傣语)的地方。目前盈江县殡仪馆已完成场地平整、挡墙及排水沟支砌等前期工作,正在实施项目主体工程建设。

由于殡仪馆和公益性公墓属非营利性质公益性行业,建设投入资金较大,建成后只能收取成本费和管理使用费,收费标准将由政府物价部门审核定价。收费既要考虑让广大群众接受,又能够促进殡葬改革,更考虑到县财政的实际困难。

20203月,经盈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决定委托政府平台公司建设盈江县殡仪馆和全县的15个乡镇及1个农场中心公墓以及部分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过程中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及乡镇积极申报项目,委托公司全权运营及管理的模式,各项委托及合作开发建设相关程序正在有序衔接办理之中。近期,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及受政府委派,民政、国土、林业、盈恒投资公司项目负责经理、测绘技术人员等组成的工作队到全县各乡镇,依次对所选定的公墓建设用地实地勘测,筛查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选址工作,对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就及时通知乡镇按照项目用地基准要求另行选址。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选择在相对偏僻,有一定的交通条件,自然坡度小,适宜植树种草的荒山林地或不宜农耕的瘠地。墓地建设边远地区原则上以村为单位建设,在人口集中的坝区、土地较少的地区由乡镇或若干相邻的行政村连建共用。

2020年,我们将对昔马镇、铜壁关和油松岭乡等前期工作扎实、建设条件相对成熟的乡镇实施第一批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力争在明年底以前,确保全县15个乡镇及农场都顺利建成所有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

 

 

 

                              盈江县民政局

                           202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