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民政局

盈江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4589    作者:莫顺平 日期: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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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盈江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盈江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和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和组织实施老年人、孤儿集中供养的责任。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督促指导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制定相关具体措施细则。指导和监督全县社会救助经费的使用,申报、发放社会救助经费。制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福利事业单位的工作;负责社区服务工作,建立和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政策并监督实施;对城乡社会福利生产进行宏观管理。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全县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拟订我县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消、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负责我县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工作,负责我县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我县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审核,推广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指导全县的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监督社会组织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负责社会组织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管理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改革和殡葬改革,负责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盈江县民政局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地名区划股、慈善和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殡葬管理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1)城乡低保。低保金及时、足额发放,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2020年度,全县城乡低保对象有6316户16290人,其中:农村低保5838户15533人,城市低保478户757人,全年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5396.33万元,其中:农村低保资金4888.54万元、城市低保资金507.79万元。组织县、乡、村三级低保经办工作人员全部安装“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下一步待上级进行系统培训后,即可逐步开展手机办理。

(2)城乡特困供养。全县共有城乡特困供养对象425户436人,其中:城市特困18户18人(集中供养4户4人);农村特困407户418人(集中供养59户51人),发放供养资金512.87万元。

(3)城乡临时救助。共办理临时救助1253户4182人,支出资金233.05万元。

(4)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通过入户调查、与社保、住房公积金、住建、公安等部门系统信息比对,共核对救助对象1053户3657人次(低保对象665户2252人次,特困人员27户28人次),清理不符合享受救助的对象1036户2205人(低保对象995户2164人,特困人员41户41人),生成核对报告2089份。

(5)福利机构。加快“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制度,将“零感染”保持到底。1.盈江县儿童福利院。目前,儿童福利院入住儿童38人,其中社会孤儿32人、服刑子女6人。为1名弃婴找到亲生父母。2.盈江县太平敬老院(含盈江县中心敬老院、弄璋镇敬老院)入住人员45人,其中:优抚对象2人、五保对象40人、其他3人。太平敬老院成为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3.盏西敬老院。现有入住对象18人,均为五保对象。并与盏西镇中心卫生院签订了医养结合协议。

(6)沿边定居群众补助。累计发放2018年至2020年度边民补助资金10679.48万元。其中:发放2018年边民补助资金2658.2万元,受益补助对象21294户85596人;发放2019年边民补助资金5246.88万元,受补助对象33423户128964人;发放2020年度边民补助资金2774.4万元,受补助人对象9642户46671人。

(7)社会保障兜底。全面排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条件没有纳入农村低保的和农村低保对象符合条件没有纳入建档立卡的情况,以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落实情况。盈江县2020年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1296户45005人,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6367户16315人,既是社会救助对象又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有3179户9200人(其中:农村低保9109人,城市低保48人,特困对象43人),占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19.91%。开展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行动情况。围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按照“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规定,扎实开展“三兜”行动,严格按照“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实施兜底保障”的要求,进行全县摸排,逐户排查、信息比对、分析研判。通过相关部门复核会审。截至目前,纳入社会救助兜底对象310户696人,(其中:低保兜底625人,特困人员兜底10人,孤儿兜底59人)。同时,加强动态监测、持续强化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切实“兜准、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2坚持“求真务实,政策导向”,社会体制管理创新步上新台阶。

(1)区划地名。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前期工作,转入普查成果转化应用阶段。共完成地名条目3961条。加强地名、门牌、行政界线管理工作。制定2020年平安边界实施方案,完成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指导易地搬迁安置点的命名。调研起草《盈江县清理和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

(2)基层政权建设。严格按照民政部及省、州、县相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认真落实社区协商制度和社区准入制度。做好村规民约制定工作。指导全县97个行政村,11个社区1280个村(居)民小组全部完成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和完善工作。

(3)扫黑除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扫黑办的正确指导下,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3坚持“统筹兼顾,共同提升”,全力做好专项社会事务工作。

(1)儿童福利工作。全县有困境儿童252人,其中感染儿童34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7人,散居孤儿68人,福利机构养育儿童33人,发放生活救助保障金3351人次456.05万元。发放艾滋孤儿、孤老、受艾滋病影响造成生活困难儿童补助86人1.7万元。接待前来咨询办理收养26人,成功办理1例,协助公安部门对捡拾弃婴登报5例。持续开展儿童福利示范项目。示范区共有6516户28897人,其中:0-18岁儿童6849人(学龄前2016人,就学4833人),受影响儿童729人。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全县农村留守儿童3425人,都由各乡镇负责签订了《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目前,创建留守儿童之家104个,基本实现儿童之家建设全覆盖。积极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按照《云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及时将全县符合条件的16名孤儿纳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共补助12.08万元。

(2)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安置。针对流浪乞讨、外出打工、投亲无着等急需返乡的求助人员,对城区内重要地段、车站、商业街、农贸市场等流浪乞讨人员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巡查,及时给予救助67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71.71万元。协助上级救助站救助返乡人员4人,护送至上级救助站返乡人员3人。

(3)救助“三无”和“特困”精神病人接受治疗。救助安置精神病人员在芒市护康医院住院治疗15人,并与护康医院签订协议,由护康医院负责接送“三无”流浪乞讨人员入院治疗,按每人每月2600元包干结算。

(4)残疾人“两项”补贴。2020年5月起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一级每人每月80元,二级为每人每月70元。发放补贴43383人次277.84万元。

(5)婚姻登记。全县办理结婚登记1881对(其中:边民结婚登记3对),补领结婚登记331对,离婚登记552对(其中:边民离婚登记7对),补离婚登记16本。全面落实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要求,及时开展早婚早育排查工作。经排查统计,盈江县早婚早育243对,其中:14周岁以下2对,占比0.8%。

(6)高龄补助。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将往年符合享受定补但未报或漏报的高龄老人(1940年以前出生)和新增高龄老人(1940年出生)的高龄老人按照户口所在地统一申报,做到不漏不重,经过统计全县有80-99岁高龄老年人4503人,100岁以上老年人9人。全年发放高龄补贴250.33万元。

(7)非警务类报警求助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按照民政工作职责,为加强对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联动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盈江县民政局非警务类报警求助社会应急联动实施方案》,认真落实社会应急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完成指挥中心下达的各项指令。

(8)社会组织管理。全县共有社会组织106家。其中社会团体4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57家。各社团组织中会员人数达2万余名,年检率为92%。申请注册登记社会组织2个、社会组织变更登记4个、拟注销社会组织9个。一是严格按照州督战时间表的时间节点要求开展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积极与全县4个行业协会商会签订承诺书,并联合审计、财政对4个行业协会商会进行督查;并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二是落实慈善和社工人才管理。对全县2019年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进行统计。通过统计,全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有545名,其中:男355名,占65%;女190名,占35%。

(9)福利彩票销售。全县设置电脑福利彩票销售机23个,共完成福利彩票销售980万元。

4.坚持“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确保殡葬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兑付盈江户籍非公职人员遗体火化奖励资金19.8万元。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2020年3月,经盈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决定委托政府平台公司(盈恒投资公司)采取融资或银行借贷方式建设盈江县殡仪馆和全县的15个乡镇及1个农场农村公益性公墓。委托盈恒公司进行项目立项、融资及建设,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辖区公墓15个,每个公墓占地面积20亩以上,匡算总投资26000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申请政府专项债及农发行贷款。目前正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5坚持“夯实基础,创先争优”,积极推进民政为民服务设施建设。

2020年承建民生项目5个。

(1)德宏州荣誉军人休养院。建设地点:盈江县平原镇莲花山兴和村。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为10815.57㎡,其中:活动综合用房一幢建筑面积:1993.62㎡;居住用房一幢建筑面积:4831.15㎡,四合院居住用房两幢建筑面积:3178.8㎡;餐厅、食堂一幢建筑面积:812㎡。项目进度: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附属工程施工。

(2)德宏州盈江县老年公寓综合楼。建设地点为:盈江县平原镇莲花山兴和村。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一是争取中央资金补助1490万元,二是地方配套510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老年公寓综合楼一幢,建设规模10000㎡,床位200张。项目进度:主体施工。

(3)盈江县昔马镇黄莲河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昔马镇黄莲河村民小组内,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综合楼一幢,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93.31㎡。概算总投资89.13万元,到位资金:2019年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6万元(德财社〔2019〕68号),项目进展情况:已竣工并投入使用。

(4)盈江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盈江县太平镇弄盏村,建设内容:主体工程:悼念区和火化用房一幢一层框架结构;勤管理和业务用房一幢三层框架结构。附属工程:室外给排水及消防、场地硬化、挡土墙、绿化、道路等。建设规模:盈江县殡仪馆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33335.32㎡(约50亩),拟建总规模为7000㎡,其中:悼念区和火化区用房2095㎡,后勤管理及业务用房1066㎡,场地硬化3189㎡,绿化650㎡。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077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争取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2077万元。项目进度:火化区、悼念区已封顶火化设备烟道完工,业务管理用房完成二层模板架设。

(5)盈江县骨灰堂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盈江县太平镇弄盏村,总建设规模3000㎡,其中:骨灰堂1300㎡、场地硬化650㎡、道路300㎡、绿化750㎡。项目总投资600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争取中央资金补助480万元,地方配套120万元。项目进度:2021年8月开工。

6坚持“依法行政、优化服务”,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深入开展专题学习研讨、调查研究、集中学习,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均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对标先进,做合格党员。二是迅速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第二十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加强民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三是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完成机关支部换届选举,规范机关党支部设置。四是“三公”经费同比压缩,民政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都取得新的成效。五是强化综合职能,提高办文质量。撰写简报40期,上报政府信息网31篇,被采用11篇。文件处理渠道通畅,没有发生任何泄密、丢失或贻误工作的情况。六是认真接待处置,信访工作成效显著。共接待回复群众来访1011件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盈江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盈江县民政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盈江县民政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民政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9,262.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62.45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5万元,占总收入的0.001%。与上年9598.9万元对比增加9663.61万元,增长100.67%。主要原因分析:根据上级指标文件增加2020年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资金、边民补助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提高标准等各项补助资金的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民政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9,46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18.91万元,占总支出的50.96%;项目支出9,544.24万元,占总支出的49.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9790.3万元对比增加9672.84万元,增长98.8%。主要原因分析:根据上级指标文件增加2020年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资金、边民补助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各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民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18.91万元。与上年9790.31万元对比增加9672.84万元,增长98.8%。主要原因分析:根据上级指标文件增加2020年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资金、边民补助、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儿童福利、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边民补助、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人员经费支出9,816.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2.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3%。人均占用公用经费2.3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民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44.24万元。与上年8565.57万元对比增加978.68万元,增长11.43%。主要原因分析:根据上级指标文件增加2020年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资金、边民补助、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各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行政运行支出4.7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救灾仓库电力改造工程款。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敬老院商品和服务支出。

3.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9.5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盈江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行政区划图制作费用及档案服务费。

4.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992.3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0年度边民补助支出2778.85万元、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及社会救助协理员购买服务支出94.86万元、儿童福利院工作经费30.98万、敬老院工作经费50万、社会救助县级配套工作经费13万元、盈江县县域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10万元,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1.44万、盈江县盏西敬老院运营补贴补助资金5.3万、盈江县太平敬老院运营补贴补助资金7.95万元。

5.儿童福利支出430.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

6.老年福利支出48.82万元,用于支付德宏州荣誉军人休养院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6万元、德宏州荣誉军人休养院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费13.5万元、发放2020年度高龄补贴29.32万元。

7.殡葬支出66.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盈江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编制费2.5万元、盈江县殡仪馆场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服务费4.25万元、盈江县殡仪馆场地平整工程款60万元。

8.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24.0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

9.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741.3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467.65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4273.72万元。

10.临时救助支出246.2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困难群众临时救助214.7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31.55万元。

1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454.8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2.26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32.59万元。

12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72.0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20年度高龄津贴。

13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27.7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彩票发行销售工作。

14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44.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盈江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工程款80万元、盈江县90个儿童之家办公设备及图书购置等支出134.72万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金支出4.42万元、太平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支出6万元、盈江县油松岭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勘察费1.2万元、盈江县油松岭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综合楼造价咨询费0.34万元、新城红山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综合楼造价咨询费0.32万元、支那乡崩董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综合楼造价咨询费0.14万元、盈江县烈士陵园道路工程造价咨询费0.53万元、盈江县弄璋镇老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程款16.73元。

15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00.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2%。与上年支出9537.57万元对比,增加9462.56万元,增长99.21%,主要原因分析:根据上级指标文件增加2020年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资金、边民补助、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各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43.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5%。主要用于支付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工资和公用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9.83万元、遗属补助支出1.44万元、救灾仓库电力改造工程款支出4.78万元,支付敬老院商品和服务支出12.06万元;支付盈江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行政区划图制作费用9.45万元、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服务费1.93万元、界桩制作安装费0.75万元;发放2018年至2020年度边民补助支出10679.48万元、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及社会救助协理员购买服务支出184.09万元、儿童福利院工作经费30.98万、敬老院工作经费50万、社会救助县级配套工作经费14.41万元、盈江县县域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10万元,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1.44万、盈江县盏西敬老院运营补贴补助资金5.3万、盈江县太平敬老院运营补贴补助资金7.95万元、儿童福利院捐赠定向捐赠0.8万元、敬老院代管老人生活费1.83万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6万元、单位退休人员节日慰问等支出0.96万元、缴纳失业保险金单位部分0.84万元;发放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464.83万元;支付德宏州荣誉军人休养院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6万元、德宏州荣誉军人休养院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费13.5万元、发放2020年度高龄补贴29.32万元;支付盈江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编制费2.5万元、盈江县殡仪馆场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服务费4.25万元、盈江县殡仪馆场地平整工程款60万元、2019年度特殊困难群体火化奖励资金19.8万元;发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77.84万元;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507.79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4888.54万元。支付困难群众临时救助233.05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71.71万元;发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3.08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89.79万元;发放“揭批查、两案人员”生活困难补助8.45万元、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职工生活补助3.72万元、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31.18万元、2020年困难群众春节慰问支出11.4万元;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0.44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221.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主要用于发放2020年度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

4住房保障(类)支出3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民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7.99万元,完成预算的53.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15万元,完成预算的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预算的2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以“节俭”为目标,坚决制止奢侈浪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7.99万元比2019年增加5.86万元,增长274.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15万元比2019年增加6万元,增长522.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4万元比2019年减少0.14万元,下降14.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展社会救助、脱贫攻坚等工作下乡次数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度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5万元,占89.45%;公务接待费支出0.84万元,占10.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1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到各乡镇开展民政社会救助、殡葬、社会福利、脱贫攻坚等各项民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8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县业务相关领导的调研、督查及单位间的交流学习时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盈江县民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44万元,与上年54.44万元对比增加37万元,增长67.9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到各乡镇开展社会救助、殡葬、脱贫攻坚工作等工作所需办公费、差旅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及社会救助协理员购买服务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91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0.42万元、邮电费1.61万元、差旅费2.53万元、会议费0.12万元、公务接待费0.67万元、劳务费34.22万元、工会经费8.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6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盈江县民政局资产总额16213.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989.9万元,固定资产621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447.97万元,无形资产565.1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76.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4.5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213.06

6989.9

6210

5924.16

9.06

 

276.78

0

2447.97

565.19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4.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9.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4.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其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312300531401111

 [附件: 盈江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1101510040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