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云南省流浪乞讨救助管理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州民政局相关要求,2022年8月13日盈江县民政局将在芒市护康医院的19名救助对象集中转运至公立医疗机构和敬老院,其中患有精神疾病的14人安置在县精神病类及其他公立医疗机构接受继续康复治疗,5人托养在县内公立敬老院。

19名救助对象中符合落户安置的13人,查找到身份信息的6人,对符合落户安置的公安机关已进行了人像识别、指纹提取和DNA血样采集,同时县民政局向社会发布了寻亲公告。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县民政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完善救助对象基本信息,保障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
主办单位:盈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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