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民政局

中共盈江县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浏览量:3842    作者:武显芬 日期:2022/11/1

县委第二巡查组:

根据《县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县民政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盈巡202213)要求,为全面落实好巡察反馈意见,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对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制定《盈江县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盈民党组202220),经过2个多月的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州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德宏州巡察工作办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确保有效解决“贯彻以思想政治工作引领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打折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强化责任担当和攻坚克难意识有所弱化、党组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建工作虚化弱化;一把手主动担当不足,干事创业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从而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管党治党重要指示要求和国家各项决策部署牢记初心使命,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二、整改内容和落实情况

县委第二巡察组共对民政局提出了4个方面14类44个具体问题。县民政局党组抓住这些问题,举一反三,建立销号台账,一个个整改、一项项落实,现已整改完成28项,还有16项正在对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一)贯彻“以思想政治工作引领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打折扣

1.学风不实,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2019年至2022年党组未按照县委要求制定年度专题学习计划,学习重点不突出、学习目标不明确。甚至在党组未开展集中学习的情况下,编造部分学习痕迹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县委要求及时制定局党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学习目标和时限要求,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纳入党组“第一议题“适时更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最新修定、出台的法律法和党规党纪比如在周一例会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首先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二是结合民政职能职责,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等方式,截至目前已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并安排专人收集学习资料,及时做好相关学习记录和材料收集。

2.聚焦落实“民政、民生、民心”三民工作不扎实。

一是相关民生资金补助未及时发放8717.75万元。其中:特殊困难群体丧葬补助2021至2022年共11.5万元,边民补贴2021年共8706.25 万元。二是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未按规定公开。2019年、2020年福彩公益金收支情况未按要求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三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推进缓慢。截至2022年5月10日全县15个公墓3个未完成地形图测绘,10个公墓征地工作仍未完成。四是养老服务干部队伍建设与上级要求有差距。太平、盏西两个敬老院在职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分别为68.7%、80%,未达到85%的要求。五是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工作中存在被动应付现象。首先是对《中国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办法》宣传效果不佳。部分涉外婚姻人群未办理结婚证,导致每名新生儿落户成本增加8000元DNA鉴定费,存在返贫风险;其次是婚姻登记处管理不规范。婚姻登记场所硬件设施不完善,在办理离婚相关事宜时,当事人隐私未得到充分保护;再次是临时救助站工作有漏洞。临时救助站相关食宿、医疗功能未配套,在开展工作时难以保障求助人得到精准救助,救助人员工作期间存在人身安全隐患。六是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儿童福利工作不力。首先是落实地名标准化工作不到位。截至2022年5月10日盏西镇姐罕村委会牌子未更换,弄璋镇芒相村委会公章及牌子仍在使用原名。其次是社会组织登记工作监管不扎实。2019年至2020年15家社会团体及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再次是基层儿童工作服务水平有待提升。2020年至2021年未按《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对全县108个村(居)委会儿童主任开展轮训。最后是儿童福利院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打折扣。福利院监控自2015年12月起,视频资料保存时间仅一周,发生安全事故、突发事件时,难以还原事件真相,无法追溯问题起源。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特殊困难群体丧葬补助2022年盈江县财政已安排财政预算特殊困难群体丧葬补助12万元,民政局已写请示到财政局请拨相关资金,待资金拨付到位后及时发放;根据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盈江县2021年度边民补助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盈政发[2021]139号)中部门职责分工民政局负责汇总边境乡镇及盈江农场报送的边民补助对象信息,负责测算补助资金,盈江县民政局于2021年12月23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审核通过确认了2021年边民补助名册,并及时将最终资金发放统计名册及汇总表报县财政局。2022年9月,县财政局划拨了2021年边民补贴资金至有关乡镇(农场),再由乡镇(农场)发放至农户手中。截至目前,2021年边民补贴发放完毕,放发金额8696.4万元。二是已认真梳理2019年、2020年福彩公益金收支情况,并按照要求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同时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应公开事项。(注:其中2019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于2022年8月23日进行了补公示,2020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于2021年12月20日进行了公示)。三是弄璋公墓完成选址、征地、可研批复、压覆矿备案、地灾审核、水保许可、林勘批复、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勘测定界审批,正在办理土地报批事宜。龙瑞(县级)公墓、铜壁关2个公墓已完成选址、征地、可研批复、压覆矿备案、地灾审核、水保许可、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勘测定界报告、林勘报告编制完成正上报审批。盏西、油松岭2个公墓已完成选址、征地、可研批复、压覆矿备案、地灾审核、水保许可、林勘批复、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完成正上报审批。支那、芒章、卡场3个公墓已完成选址、征地,正开展规划方案编制和选址踏勘论证报告编制工作。勐弄、昔马公墓已完成选址及征地工作;旧城、新城、太平,苏典,那邦公墓已完成选址,正在开展征地工作。目前我县所有乡镇已完成公墓选址。四是已对接人社局组织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培训,提高持证率,目前养老机构人员上岗持证率已达100%。五是已下发《关于加强中缅婚姻登记宣传工作的通知》到16个乡镇(农场),要求加强宣传,确保每一位群众知晓中缅婚姻登记的流程;规范管理婚姻登,与政务大厅对接,正在申请一个办公室作为离婚登记场所,确保婚姻当事人隐私得到充分保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已上报请示到县委编办要求及时成立盈江县救助管理站(目前尚未批复),力争做到发现1例救助1列,保障求助人员的住宿、饮食、医疗。同时在救助过程中做到至少2人开展救助工作,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六是关于落实地名标准化工作不到位情况,已下发关于变更自治组织机构牌子和公章的通知至弄璋镇、盏西镇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因更换名称及公章的同时,还要同步变更下辖村民小组的公章。目前牌子已拆除,弄璋镇涉及的牌子和公章已更换,盏西镇牌子正在制作中。对两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民政局高度重视,于2022年7月下发文件(盈民函[2022]41号、便签22号)到业务主管单位,在业务主管单位的督促下,9家社会组织都全部提交了情况说明、整改报告及年检材料及。另有2家僵尸社会组织因长年未开展活动均已提交注销材料,现已由民政局审核同意下发注销批复文件。关于提升基层儿童工作服务水平,县民政局已“盈江县益心社工服务中心”购买服务,对全县儿童主任进行能力提升培训,截至2022年9月25日已对全县109名儿童主任进行能力提升培训累计开展14场次。县民政局历来重视儿童福利院岗位安全责任,关于福利院监控自2015年12月起,视频资料保存时间仅1已和监控安装公司沟通,加大监控内存,达到上级关于儿童福利机构监控视频最低保存3个月要求,且目前儿童福利机构已按上级要求正在创新转型。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以虚假材料代替责任落实。比如:在党组没有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下,以编造虚假材料应付工作落实。2020至2021年共编造9次意识形态工作痕迹材料。其中:XX编造中共盈江县民政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专题的会议纪要2期(2020年第3期和第14期,未见2020年3月20日、12月21日党组会议记录);XX编造2020年盈江县民政局意识形态专题分析研判报告4份(3月24日、6月23日、9月7日、12月25日);XX编造盈江县民政局2021年意识形态专题分析研判报告3份(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

整改情况: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照常开展意识形态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已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1次,分析研判会2次,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和收集相关材料,顺利通过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工作。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强化责任担当和攻坚克难意识有所弱化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仍然存在。一是在执行火化奖励工作中出现违反组织纪律现象。原县政府第8号公告在执行中与德政办发〔2018〕48号文件相冲突,未及时报请县政府常务会重新研究非公职人员火化奖励政策。2019年至2022年4月6日,已发放奖励金81人24.3万元,未发放749人261.8万元,共830人286.1万元。二是殡葬改革运营服务工作监管不力,存在乱收费、收费内容不明细问题。殡葬服务单位对收费内容未清单化,家属在消费过程中对收费服务内容产生争议,违规收取10名家属殡葬服务公示外费用共2920元。三是未严格执行政府询价手续,存在漏税现象。2021年10月26日至2022年4月28日门牌制作未询价、未开具正式发票,涉及306户21310元。四是对社会救助专职员、社会助理协理员履职监管不到位,协理员有文化、年龄不达标问题。通过谈话发现,部分专职员、协理员对民生资金发放标准答非所问、辖区内特殊人群动态不掌握、民生政策宣传不够。全县115个协理员初中学历(含)以下有25人,占总数22%;年龄50岁以上有11人,占总数10%。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德政办发〔2018〕48号文件修改完善《盈江县殡葬改革实施细则》县政府第8号公告),现已完成前期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及网上征集群众意见建议,正在报请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同时加大资金请拨力度,力争及时发放火化奖励资金。二是加大对殡葬领域监督力度,在殡仪车明显位置喷涂监督电话,在殡仪馆公示收费清单,不合理收费已清退完成。三是严格执行政府询价手续,原通过电话询价,当时询价的价格表已要求报价公司邮寄来,但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到货,涉及企业报税的当时都开具发票对公账户转账,报价公司已邮寄来当时的询价的价格表,未开具正式发票涉及306户21310元的,已补开发票。四是组织开展排查和专题调研,精准掌握社会救助专职人员、社会助理协理员基本情况,发《盈江县民政局关于加强民政社会救助专职人员管理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推进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按规定足额配备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明确派遣社会救助专职人员工作职责,明确了乡镇(农场)社会救助专职人员和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归口其所属乡镇(农场)统一管理,规范了请假和外出报备制度,建立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定期学习制度和业务培训制度,目前按要求进行3个月轮训,积极制定《2022年盈江县民政局社会救助专职人员和协理员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对社会救助工作实行年终考核评比。整理下发《社会救助政策文件汇编》《社会救助政策解答手册》及相关课件,不断加强民生政策宣传。9月20日至23日,由分管业务领导带队下乡,开展工作调研,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经核查,截至9月,全县116个协理员初中学历(含)以下有25人(其中小学1人),占总数21.55%;年龄50岁以上有15人(其中60岁以上1人),占总数12.93%。因各乡镇(农场)与协理员签署聘用协议,负责人员管理,涉及到年龄50周岁以上或学历高中以下的协理员,各乡镇(农场)均出具了情况说明,说明协理员个人能力可以胜任工作岗位,暂不更换调整。现已发放了1-9月社会救助协理员补助857175元,有效保障社会救助协理员权益,维护工作队伍稳定。

2.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一是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偏差。存在非班子成员参与“三重一大”决策、部分会议无班子成员表决意见、多个议题一次性表决、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经班子表决的情况,2019年使用2笔大额资金50.3万元无班子记录。二是内部制度内容相冲突。《盈江县民政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盈江县民政局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的制度》和《盈江县民政局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规定的大额资金数额相冲突三是“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执行《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不严格,2021年分管领导与股室长、股室长与其他干部谈话未全覆盖。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非班子成员不参与表决、一事一表决、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班子民主决策质量二是已认真梳理以往县民政局制定的“三重一大”决策相关制度,及时进行对照检查和修改完善,形成各项制度相互衔接、口径统一、标准一致,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强化决策前的沟通和文书知识的学习,提高党组会议质量和效率,提升会议记录质量和客观真实性。三是严格执行《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落实落细“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由班子成员与其分管股室负责、股室负责人与其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进行谈话,做到全局干部职工全覆盖,截至目前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的方式已开展廉政谈话57人次。

3.工程建设项目程序不规范一是弄盏城市公益性公墓2021年8月仅对社会投资人招标,未进行施工招标,但实际已动工并完成投资800余万元。二是老年公寓综合楼建设项目编制工可、工程监理未按要求进行邀请招标,项目现已停工,进度严重滞后。三是殡仪馆工程于2022年2月28日已运行,但相关土地规划及报批手续截至5月10日未完善。四是荣誉军人院截至2022年5月10日未验收移交,但已被当作疫情隔离点使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弄盏城市公益性公墓通知施工企业停工已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待批复正在编制施工图待施工图编制审查完成后编制项目预算进行招投标二是关于老年公寓综合楼建设项目未经招标签订的监理合同已作废,待项目预算编制完成后参照预算价对工程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正在对接办理施工许可证;三是关于殡仪馆工程已履行了自然资源局的行政处罚手续,已托与第三方编制项目选址踏勘论证报告用于办理土地预审,报告送审稿预计2022年10月31日完成编制。四是荣誉军人隔离点因项目未安装柴油发电机消防控制系统无法进行安装调试项目未能进行验收,现正在报请县政府给予解决柴油发电机安装资金,待发电机组安装后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后尽快按规定移交退役军人事务局。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一是违规超标准报销各类费用。2019年超标准报销会议伙食费3次2398元,3名干部重复虚报差旅费470元。超标准接待260元,陪餐人员超标2人。二是违规无依据免缴伙食费。盏西、太平敬老院、旧城儿童福利院2020年1月27日至2022年4月30日违规无依据免缴管理人员及护理员伙食费44人次共18127天。三是违规使用工会经费。2019年违规慰问会员家属13人3900元6缴纳会费仍发放工会福利8400元。四是超范围购买慰问品。2021年中秋节慰问芒市护康医院18名入住人员实际多购买慰问品2275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退回超标准接待、超标陪餐、重复报销伙食补助资金;并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要求相关人员认真按照相关标准和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对不规范、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报销。2019年超标准报销会议伙食费3次2398元已于全部退回;3名干部重复虚报差旅费470元,经核实不存在虚报差旅费160元,其余310元已退回。二是完善相关制度,盈江县民政局下属敬老院正式职工值班期间按照制度规定的伙食费标准补齐自2020年1月27日至2022年630日的伙食费,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补缴(每月因疫情期间封控管理,正式职工每14天轮流值班,每人在院半月),累计补缴资金:25650元。2022年7月1日起管理人员每人每月150元标准缴纳,临聘护理人员按每人每月75元标准缴纳。同时进一步规范敬老院、儿童福利院伙食等费用管理,依法依规报销相关费用。三是严格根据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工发〔2018〕44号)文件要求,认真梳理分析,针对不同情况分类处理,督促相关人员退回不符合工会经费支出范围的费用(看望退休干部生病住院、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慰问),督促相关人员及时补缴2019年度行政工会会员会费;同时进一步强化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严格按照工会经费支出范围使用工会经费,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变相使用工会经费。①看望退休干部生病住院11人,300元/人,共3300元已通过账务处理,相应资金已入工会账户,已完成整改;看望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慰问:18人次,300元/人,共5400元已通过向涉及职工收取的方式进行追收退回,相应资金已存入工会账户。②2019年7名工会会员未交工会费问题,经过核算会员本人工资,总共应补交工会费387元,现补收会费已入工会账户。四是已将超范围购买的慰问品金额退回盈江县民政局账户,并坚决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5.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违规提取现金。2019-2021年共计提现82次,金额889069.5元。二是借款核销不及时。截至2022年5月10日231.89万元借款未冲账。三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2019至2020年采购3笔价值21.8万元物资未入固定资产。四是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票据管理使用不严谨。2019年至2021年3次下拨125万工作经费,未要求收款单位开具往来款票据。五是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资金。2019年12月提前支付19名社会救助员2020年劳务费48.24万元。六是清理历年应收款存在慢作为现象。1996年至2017年12月31日,福彩办应收款30.72万元,截至2022年5月10日未解决。七是白条列支、无发票报账问题突出。2019年至2021年2次白条列支资金31.97万元,发票报销账务1.78万元。八是挤占专项资金。2019年2021年挤占敬老院工作经费、离院老人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经费2.03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相关财务管理规定,避免出现违规提现情况。针对儿童福利院违规提取现金主要是平时给儿童的早点钱、生活费、零用钱等不便开据发票的情况,以后坚持登记造册、签字按手印领取。二是对单位及个人借款未核销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处理,该收回的催收,该冲账的冲账,对确属收不回的按有关规定程序作账务处理。同时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报销程序,及时核销账务。截至目前已收回及核销长期借款729056.08元,未核销1589803.89元,针对未核销资金均已整理出之前相关情况说明等材料,并再次梳理,对能联系的于2022年7月-8月已印发催还款通知书要求及时核销账目。三是进一步清查固定资产,对未入固定资产的及时入账,并进一步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查清点,防止固定资产因管理疏忽而流失。针对2019年12月16日0035号凭证采购的一台婚姻登记信息采集仪设备价值2860元、2020年4月22日支付太平大寨赵家巷党建文化活动室附属设施款50000元分别于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1日第5号凭证)、9月23日(2022年9月23日第32号凭证)均已入固定资产。四是严格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票据管理使用规定,并及时督促与我单位有往来款的,应及时督促其出具相关票据,坚决防止因票据不全而造成的不良后果(拨付新城乡、支那乡的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共20000元,拨付旧城镇、那邦镇、弄璋镇、盏西镇、卡场镇、昔马镇、太平镇、新城乡、油松岭乡、芒章乡、勐弄乡、苏典乡、铜壁关乡、县委组织部的村“两委工作经费共1030000元,拨付县委组织部的村“两委工作经费200000元均已开具往来款票据)。五是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认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对于特殊事项的处理,则要认真遵守“三重一大”制度,做到按规定使用资金,避免合同纠纷、侵权行为发生。六是因福彩办应收款为历史遗留问题,遗留时间长,无法取得当事人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或无相关信息),收回的可能性极低,能够收回的则尽量收回,不能收回或已收回但账务处理不当的则按规定程序做账务处理,并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账务,坚决防止烂账、坏账情况再次发生(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7月21日《关于盈江县民政局福彩办往来款的专项清查报告》坤盛专审字201878号)。七是规范财务账务,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做到经手人、证明人、账务、领导四级审核审批。对购买支出报销的费用,坚决做到报销依据不合规、单据不齐全一律不通过审核审批,不予报销相关费用。对平时给孩子的早点钱、零用钱、生活费等不便开据发票的,坚持造册登记、签字按用印领取。做到严格审核、依据合规、单据齐全、经费科目支出规范,及时报销入账,做账立卷归档,确保经费合法合规支出。八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要求使用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资金,严禁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三)党组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建工作虚化弱化

1.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一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2019年度未开展党课2次未开主题党日。二是对党员权利认识不清,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存在预备党员参与投票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制定学习计划,结合民政职能职责和上级相关要求,截至目前已开展主题党日、讲党课等活动13次,更新完善学习内容,并做好相关学习的会议记录和材料收集。二是加强党章党规学习宣传,特别是党务工作人员要进一步熟悉党务工作流程和相关业务知识,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收缴党费工作不严不实。一是未足额上缴党费机关支部党费管理员履职不到位,统计党费不认真,导致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未足额上缴党费1178元。二是党费公开不到位。未将党费收缴、管理的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2019年至2022年未进行党费公开。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已及时补缴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未足额上缴党费1178元,同时定期不定期根据党费收缴标准认真核算收缴党费,坚决杜绝再次出现未足额上缴党费二是严格按照党务公开制度和要求,定期将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四)“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1.主动担当不足,干事创业积极性不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认识上有偏差,对部分班子成员分管业务不了解、不熟悉、督促不力,抓班子带队伍方面仍需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德宏州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州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坚持细化分解任务,做好长期短期工作计划,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狠抓队伍建设。从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考勤管理、工作纪律等入手,用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从实抓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党组各项工作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工作秩序,提升班子的执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执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及选人用人机制不扎实。抓干部纪律作风规矩意识不强,干部管理存在宽松软情况,出现2名干部因酒驾受到处分现象。选用调整干部次数频繁,难以调动干部积极性、干部怨言大。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通过约谈提醒、督查指导等方式强化责任压力传导,对作风建设、干部履职等,加大监督执纪,尤其是第一种形态监督力度,适时对干部开展谈话提醒。二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以案为鉴,教育警示党员干部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三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行工作实绩与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四是加强执纪问责,对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责任领导责任,严格干部选任程序,切实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3.统筹协调能力不足。对全局工作了解不够、办法不多、监督不到位,仍然发生民生资金多发放、民心工作难以推进、社会服务工作有短板、基层政权建设管理薄弱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最大限度地凝聚工作合力,健全盈江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县各项救助制度的落实,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效率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抓好民政基础项目管理,根据实际需求制定计划,严格审批和跟踪问效,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查找在民政工作政策落实、资金使用、补贴发放、项目建设、服务供给、监督管理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短板、风险隐患、薄弱环节,确保民政各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和防范廉政风险,严格实施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对各类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在分配前报请局党组会议。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管,强预算管理,严格在预算项目使用范围内列支经费,不超范围使用,不提前预支,完善财务报销制度,严格按照财务报销规定进行各类项目的报销。四是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开展困难群众摸排工作,切实将符合条件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加大民政领域改革力度,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建设等民生政策,为推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三、长期坚持,保证整改质量促进民政工作高效发展

(一)聚焦主业抓整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切实聚焦民政主业及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工作,逐项列出清单,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将长期坚持。

(二)突出改革抓整改。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改革的精神抓整改。重点针对转变机关作风、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民生事业,加快民政项目建设等工作开展整改。

(三)建章立制抓整改。强化法治意识,推进制度创新,更好地用制度规范干部的行为、规范权力的运行,从体制机制上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加强对民政资金的跟踪监管,真正做到“钱到哪,问到哪,查到哪”,确保各项救助资金及时到位,真正把困难群众的“活命钱”按时发放到服务对象手中。坚决杜绝违规挪用、违规使用、拖延发放、套取资金的行为发生。

(四)坚持开门抓整改。主动公开整改的内容、时限、责任,将整改工作全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防治问题“反弹”。

(五)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出成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时限,根据方案制定问题清单,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调度,限期完成。党组书记是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要严格对照整改要求,把任务分解到人、压力传导到岗,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确保改出新气象、改出新作风、改出新成效,全面促进民政工作高效发展。




                                中共盈江县民政局党组

                                  2022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