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民政局

婚姻登记|领证不用回老家啦!8月15日起,云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开通“全省通办”!

浏览量:2291    作者: 日期:2023/8/1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优化政务服务有关工作要求,决定自2023年8月15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试点,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实现婚姻登记省内异地办理,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婚姻登记服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政策调整

云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适用于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在云南省内的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扩大到省内任意一个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

三、实施范围及办理条件

(一)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云南省内的居民,可就近就便在省内任意一个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二)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云南省内居民的现役军人,可就近就便在省内任意一个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

(三)申请办理省内跨区域离婚登记应满足以下条件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可查询到当事人结婚登记信息或者经联系原办理结婚登记机关可查询到结婚登记档案,且系统信息、档案记录与当事人所持证件证明材料记载信息一致。

(四)补领婚姻登记证仍按原方式办理。

(五)边民、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等婚姻登记暂不列入“全省通办”范围。

(六)(镇)婚姻登记机关暂不办理跨区域婚姻登记。

四、相关事项

办证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办证地址:盈江县平原镇目瑙纵歌路119号——盈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婚姻登记窗口

预约方式:“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电话预约;

咨询电话:0692—8119120

原文件: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文章来源:云南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