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民政局

关于同意盈江县晨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登记的批复

浏览量:1671    作者:金翠萍 日期:2024/7/9

盈江县晨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举办者:

你们报送的盈江县晨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登记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准予登记。

盈江县晨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照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盈江县民政局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盈江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