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公示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2﹞233号)要求,现对我县2023-2024学年“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为了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民政部决定自2019年起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助对象范围是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并已纳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四、资金资助标准: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按季度进行发放,即每季度2500元,发放到受助孤儿本人的银行卡上。
五、项目周期:助学金的发放从孤儿入学开始到孤儿毕业结束,因毕业、退学等原因不再就读的,应当退出“助学工程”;因各种原因休学的,休学期间不享受助学金,自返校继续学业之日起,继续享受助学金。
六、项目完成情况:2023-2024学年我县共救助15名儿童,共发放项目资金14.57万元。
七、项目效益:助学金的发放保障了儿童们的生活与学习,减轻了负担,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爱。
八、项目和执行办法:本项目采取季度发放方式,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将资金发放至儿童本人银行卡上。每年让他们开具在校证明;通过家访、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他们保持联系,掌握他们的实际情况,帮助遇到困难的孩子们。
项目负责人:刘玉萍
联系电话:0692-8119789
主办单位:盈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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