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民政局

盈江县民政局拟注销社会组织公告 2025(第03号)

浏览量:913    作者: 日期:2025/4/18

经盈江县美术家协会书面申请,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最终报经我局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准予注销登记。现将盈江县美术家协会进行拟注销前公示:

盈江县美术家协会,法人代表:排东胜,业务主管单位:盈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以上公示,公示期为20天,公示期满将予以注销登记。对以上注销社会组织如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20日内到县民政局提出申请。

 

特此公告


盈江县民政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