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盈江县美术家协会书面申请,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最终报经我局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准予注销登记。现将盈江县美术家协会进行拟注销前公示:
盈江县美术家协会,法人代表:排东胜,业务主管单位:盈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以上公示,公示期为20天,公示期满将予以注销登记。对以上注销社会组织如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20日内到县民政局提出申请。
特此公告
盈江县民政局
2025年4月18日
主办单位:盈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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