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盈江县民间歌舞传承(山歌)协会社会组织书面申请,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最终报经我局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准予注销登记。现将民间歌舞传承(山歌)协会进行注销前公示:
盈江县民间歌舞传承(山歌)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33123MJT3096248;法人代表:尹自灿;业务主管单位: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
以上公示,公示期为20天,公示期满将予以注销登记。对以上注销社会组织如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20日内到县民政局提出申请。
特此公告
盈江县民政局
2026年4月30日
主办单位:盈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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