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云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规定,芒章乡党委、人大、政府的主要职责分别是:
㈠芒章乡党委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组织全乡干部群众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党的基本知识。
2.根据党委在各个历史时期中心任务,加强农村政权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抓好两个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政治思想工作。
3.制定全乡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对经济建设等重大问题作出方向性的决定。团结、组织和带领全乡党内外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乡所担负的任务。
4.抓好全乡党员干部的培训、管理和发展工作,教育广大党员认真履行义务、遵纪守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纪检、武装、共青团、妇联、工会组织认真开展工作,做好人大、政府、纪委、政协、组织、宣传工作。
6.研究决定全乡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宜。
7.完成上级党委、政府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㈡芒章乡人大主席团的主要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乡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全乡行政区域的贯彻执行。
2.听取和审议乡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汇报,监督镇政府的工作。
3.对乡的重大事项、乡政府的经济、文化、公共事业和财政预算的年度计划提出建议和提请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4.检查、督促乡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5.组织各级人民代表对全乡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6.联系乡人大代表和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委托,联系本乡内的上级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7.受理人民群众对乡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监督检查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实行情况。
9.受理乡人大代表的辞职,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主持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工作。
10. 决定召集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下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受理乡人大主席团成员、乡长、副乡长的辞职,并报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11.办理乡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大常委会交付的其他各项工作。
㈢芒章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在乡党委的领导、乡人大的监督下,制定并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按期组织实施。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计划生育、土地城建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的合法权益。
4.切实推行政务、财务公开,使政务、财务公开走入法制化轨道。
5.有计划、有目标地组织实施好本乡的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开展好社会福利活动;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正当权益;实行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保障劳工经商的合法权益,做到同工同酬。
6.围绕财政增收、农民致富,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二、内设机构
㈠根据上述职责,芒章乡设置4个党政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内务工作和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联、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群众工作站)
主要职责: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指导协调群众工作等职责。
㈡根据规定,芒章乡设置7个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职责。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职责。
3.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职责。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职责。
5.财政所
主要职责:承担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管,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管理,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等职责。
6.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主要职责:承担本辖区内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核算、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指导农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工作,做好数字乡村工程建设,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做好农产品成本核算和经济效益评价,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和各村年终收益分配报表,做好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数据的上报,为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等职责。
7.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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