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盈江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2-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芒章乡实际受灾情况,现提出如下救助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把冬春救助工作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民主评议,不得优亲厚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冬春救助对象、程序和标准
(一)救助对象:各村根据2022年9月上报底表名单,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的救助,视情况提高救助标准,重点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温暖过冬。
(二)救助程序:各村严格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公示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救助金要通过“社保卡”发放,务必确保卡号无误。
(三)救助标准:各村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物资分配标准执行(重点救助500-600元/人、部分救助300-490元/人、酌情救助150-290元/人),结合实际情况,可以多类享受。
注:缅籍人员不在救助范围,如有缅籍人员的受灾户,建议提高其他家庭成员的救助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按时规范上报资料。各村必须在2023年1月5日前完成上报附件1、附件2、民主评议记录表和评议图片及所需附带材料,所有材料必须用电子版填写打印,签名处必须手写。严禁出现伪造、冒领现象,物资及资金发放中救助申请表必须由救助对象亲自签名(押手印)。
(二)复印件资料收集注意事项。每户在申请表后必须附家庭户口本复印件与需救助人口数一致、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社保卡)。家庭人口与需救助人口不一致的请在备注中说明,如救助款未打入户主账户,打入其他家庭成员账户,请在备注中说明,并提供收款人与户主关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原则上要求打入户主账户。(复印证件可双面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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