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芒章乡人民政府

公民民族成份登记

浏览量:1615    作者:网站管理员 日期:2024/9/29

(一)户口登记中的民族成份须为国家正式确认的民族名称。

(二)公民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其父亲或母亲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公民首次民族成份登记,且父母民族不相同的,以父母共同签署的申请书予以确认登记。

本条中所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与继子女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


文章来源:芒章乡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