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芒章乡人民政府

盈江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林业运输安全的告知书

浏览量:1310    作者:网站管理员 日期:2024/12/22

广大林业运输驾驶员:

近期随着林业运输量的增长,超载超限问题时有发生,影响道路运输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运输环境,在此提醒各位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注意运输安全:

一、严禁超载、超高上路行驶。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二、严禁驾驶私自改装、加高(加宽、加长)车型挡板的货车上路行驶;

三、严禁驾驶号牌污损、假牌套牌、故意遮挡号牌的货车上路行驶;

四、严禁不按规定覆盖,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尘土飞扬突出等问题的货车上路行驶;

五、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六、严禁驾驶拼装、报废的货车上路行驶;

七、严禁酒后驾车、闯红灯、超速、强超强会、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

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有序,维护群众出行安全,近期相关部门将加大林业运输超载超高问题整治力度,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驾驶员处以罚款、记分、吊销驾驶证等处罚。希望广大货运驾驶员能够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文明守法出行,共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盈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18日

文章来源:美丽盈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