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3464    作者: 日期:2023/12/28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https://www.dhyj.gov.cn/mzzjj/Web/index.do)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本单位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盈江县行政中心7楼,联系电话:0692—8180421)。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23年年末,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大类104,其中: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2条,机构设置及职能2条,领导简介3条,工作动态82,条例规定及制度1条,政策文件及解读7条,预决算及三公4条,公开年报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办理信息公开相关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全年,未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单位各股室为成员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等。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文件要求,出台政务公开保障、监督制度和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其中主要包括: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实行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监督信箱等渠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规范审查程序,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脱节这两大要点。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这三大版块。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内容、查询方式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三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单位理论学习培训计划,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及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派发宣传资料及在学习宣传栏发布等形式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配合组织专人参加县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和管理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做好民宗政务服务平台,强化网络安全责任,认真落实等级保护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有关工作,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管理,明确职责,落实有关管理要求。优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并结合实际设置工作动态、公开目录和指南、文件及解读等子栏目,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六)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坚持政务公开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统筹、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具体工作,形成了办公室为主线,各股室为支线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协调联络工作机制,指导协调和督促推动各业务股室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选优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保持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基本稳定,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离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公开的信息质量也不高。二是我局内部股室间政府信息共享不够顺畅,信息共享的效率低。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有效的管理。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法有效实施。

为此,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局内部股室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共享的效率。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保证工作有效实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