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浏览量:721    作者: 日期:2024/11/7

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资金批次

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二、项目申报单位

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项目实施单位

盈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平原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

五、项目建设地点

盏西镇双龙村荆竹林村民小组、平原镇新莲村二村村民小组。

、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估算

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50万元,计划实施2个项目。

1.盈江县平原镇柑橘种植示范项目资金计划10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平原镇新莲村二村项目建设内容:柑橘种植基地灌溉管网及控制系统:Φ160、Φ110、Φ90、Φ75、Φ63HDPE给水管总长度30公里。

2.盈江县2024年产业道路建设项目(盏西镇双龙村),资金5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盏西镇双龙村项目建设内容:盏西镇双龙村荆竹林蚕桑产业路提质改造项目:修建荆竹林蚕桑基地产业道路1.2公里,路基4.5米,路面4米(含排水沟),采用200mm厚砂夹石铺垫。

、项目实施计划进度

项目计划实施期限8个月,即20245—202412月。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时间:202456月,做好群众宣传发动和动员工作按照项目程序,完成立项、设计、造价、招标等前期工作。

(二)实施阶段

时间:20247—10月,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时竣工及时完成验收移交,确保项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能切实起到设计实效。

(三)总结阶段

时间:202411月—12月,完成所有项目结算、报账、总结等工作。

八、项目效益

(一)经济效益

一是项目建成后,给产业发展提供通行便利,保证群众实现稳定受益,带动周边产业发展,降低运输成本,对提高群众经济收入具有重要意义;二是提供就业岗位,增加群众收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

(二)社会效益

一是项目的实施解决项目区域产业发展问题,解决群众产业基地出行困难问题,节约群众生产成本,更好的管理项目区域内产业生产发展,能带动周边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二是项目建成后,有效提高群众发展生产积极性,推动边境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改善,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守边护边的自觉性。

(三)生态效益

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改善群众思想观念,践行“不砍树也能致富”的生态发展理念。发展绿色经济,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同步可持续发展项目区自然、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性保护水资源得到综合利用,保持水土流失,生态环境在质和量上都有了很大的改善。

、项目建设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及时成立项目建设的相关组织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有机结合,不断强化组织管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核算,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标准执行,确保专款专用。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及审批坚持做到项目建设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项目档案管理

加强项目建设的全程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并以报表的形式,按照要求及时向相关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执行情况。县民宗局项目办收集管理好项目相关工程档案及资金档案。

公示公告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村务公开、公示牌(栏)等平台,做到项目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公示公告期不少于7日。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认真做好项目资产移交及后续管理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项目资产确权移交,并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督促接交方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后续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接交方抓好项目后续管理,确保项目充分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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