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外出请示、报备是中央明确规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外出请示、报备工作,对于及时掌握情况、处理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 加强组织管理, 制定本制度。
一、镇主要领导外出报备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离开县外学习、考察、培训等时,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向县委书记和县政府县长请示。主要领导外出期间,委托在家的一名领导主持工作。
二、那邦镇其他领导外出,应向主要领导请示,并向镇纪委报备。
三、各站所负责人及一般干部因公离开那邦镇1天以内,应向分管领导请示,并向镇纪委报备;离开镇上1天及以上,应向党委书记或镇长请示,并向镇纪委报备。
四、镇领导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在国家法定假期(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假期) 、双休日外出县外,须履行请示、报备手续。
五、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外出应提前2天填写《那邦镇外出请示、报备单》。镇纪委负责办理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事宜。
六、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可口头请示、报备。外出期间如调整行程,应及时补充请示、报备。
七、为妥善应对重大紧急事件,保持工作联系,干部外出期间务必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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