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工作流程
门诊:参合农民就诊→(首诊医生)验证→开专用处方和门诊发票→(报账员)审核合作医疗证、有效身份证件、专用处方底联(患者必须签字)、门诊发票→合格→折算报销金额→登记门诊减免台账(表1—3)→登记合作医疗证→现场兑现补偿金额(每人每年最高补偿200元)。
卫生室:参合农民就诊→(首诊医生)验证→开专用处方和门诊发票→(报账员)审核合作医疗证、有效身份证件、专用处方底联(患者必须签字)、门诊发票→合格→折算报销金额→登记门诊减免台账(表1—3)→登记合作医疗证→现场兑现补偿金额(每人每年最高补偿200元)。
县内住院:参合农民就诊→(首诊医生)验证→ 出院后→(报账员)审核合作医疗证,有效身份证件,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合格→登记住院补偿报审单(表2—3)→登记合作医疗证→扣除起付线,按比例折算报销金额→患者或家庭成员签字→现场报销补偿金额(每人每年最高补偿20000元)。
外出(县外)就医患者: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合管办→审核合作医疗证、有效身份证件、住院证明、转院证明、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合格→登记住院补偿报审单(表2—3)→登记合作医疗证→扣除起付线,按比例折算报销金额→患者或家庭成员签字→现场报销补偿金额(每人每年最高补偿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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