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德宏州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德宏州2022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方案》(德医保发〔2022〕16号),为便于群众知晓理解,现解读如下。
0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持续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制,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优化,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支持医疗技术进步和体现技术劳务价值,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价值、更高效率的医疗服务,促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规范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行为,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02
出台背景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不断适应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医保〔2020〕149号)和《云南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关于全力推进州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通知》要求,按照综合评估、确定调价规模、确定调价项目、制定调价方案、落实配套措施的步骤,通过价格成本调查、专家论证、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审议审查等程序,出台了《德宏州2022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方案》。
03
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结构优化。严格遵守调价程序,综合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医保基金收支,医疗费用增长等因素,以及推进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基金结余情况,合理遴选调整项目,调高与降低相结合,优化项目价格结构,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二)坚持“三医联动”统筹推进。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充分利用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及耗材创造条件,兼顾医疗机构、患者和医保三者平衡,确保基金不穿底、群众负担不增加。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医保支付、薪酬改革、规范医疗技术管理、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综合监管等政策相互衔接统筹推进。
(三)坚持区域协调,合理衔接。促进经济发展相近、医疗发展水平相当、相邻地区价格水平衔接,通过逐步调整,力争我州医疗服务价格达到云南省平均水平。
(四)坚持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优先选择体现医疗技术劳务价值的手术、诊疗等项目,兼顾公立医疗机构广泛、普遍开展和具有学科代表性的项目,突出向技术难度高的手术项目倾斜,兼顾部分专科医疗机构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
04
实施范围
全州公立医疗机构。
05
主要内容
本次调整以体现医疗劳务价值为重点提高手术费、治疗费,降低化验、检查费。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调整项目价格为274项,其中:调高价格228项,降低价格46项。平均调高幅度27.54 %。
调高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28项,检查费7项,手术费58项,治疗费163项。以2021年全州医疗项目业务量为口径,提高4085.90万元,其中:检查费调高26.97%,手术费调高31.12%,治疗费调高30.55%。平均增幅29.95%。
降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46项。其中:化验类42项、检查类4项。降低幅度22.45%。
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相同的医疗服务项目,以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政府指导价作为支付标准,超出部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06
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5月27日起执行。
原文链接:https://www.dhyj.gov.cn/nbz/Web/_F0_0_52C2XL3O03B09FEB38AB4B56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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