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房屋业主:
您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人人有责,各房屋业主要高度重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好自查整改,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对于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我乡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强制执行。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一、排查方法
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此次排查将以公安机关标准地址信息为基础,对全乡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请各房屋业主配合村工作人员做好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工作。
二、排查重点
(一)房屋结构安全。坚持八个重点“不放过”: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
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擅自加高、加层,未经具有资质设计单位提供施工图纸的,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收益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或出租等经营性活动使用的房屋;
7.自建房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情况;
8.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在室内(楼道、门厅)停放充电情况。
(二)房屋消防安全。出租屋业主应与租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
1.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依法查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采取责令“三停”查封、查销相关证照、撤销行政许可、断水断电、拘留等强硬手段,严厉整治,务必达到“淘汰一批、查处一批、整治一批、提高一批”的效果;
2.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一律依法整改;
3.经营性住房10人以上的,一律按照标准完成加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落实房屋防火分隔措施,设置防火门等措施,以便控制火灾蔓延趋势;
4.楼内、屋内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一律依法清理。对危及安全且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严厉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房屋产权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在辖区公共区域、群租房集中区域推广规范设立电动车集中充电桩。
(三)全面排查,不留盲区。全面彻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落实责任、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逐一登记造册,分类督促整改,对依法关停、清退、取缔的,房屋产权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拆除或加固;对超过时限或拒不整改的,将依法采取断水断电,坚决予以取缔。
希望全体房屋业主高度重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存侥幸心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那邦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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