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那邦镇人民政府

那邦镇关于2023年度边民补助发放工作方案的通告

浏览量:2058    作者: 日期:2024/5/23

那邦镇辖区群众:

根据《盈江县2023年度边民补助发放工作方案》(盈政发〔2024〕34号)相关要求,为确保那邦镇2023年边民补助申报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请符合条件的群众以户为单位主动向村民小组领取表格填写申请申报或者自行下载附件(盈江县2023年度边民补助申请审批表)打印填写申请申报。

一、边境居民生活补助对象

户籍在那邦镇,在那邦镇内拥有固定居住场所且实际居住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履行守土固边义务的农村居民(含农转城居民)。那邦镇3个村9个村民小组属于一线边境居民。

二、补助对象申请认定程序

(一)申请边民补助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通过村委会向乡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具体由村委会组织,提交《盈江县2023年度边民补助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请下载附件(盈江县2023年度边民补助申请审批表)自行打印填写申请或到村民小组长家长中领取表格,自行申报。

(二)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建立村民小组申请人员名单,村民小组召开边民户代表会议逐人逐户进行讨论,形成初步补助人员名单上报村委会。

(三)村委会对各村民小组上报的初步补助人员名单召开“村两委”会议进行讨论审核确定。

(四)各行政村在村委会及各村民小组同步对本辖区核定的边境居民群众户数人员基本信息及认定情况形成花名册并在公示栏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补助对象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开展民主评议。

三、统计时点

2023年边境居民补助发放人员统计时间截点为2023年11月30日。时间范围为2022年12月1日(含)至2023年11月30日(含)之间符合发放边民补助的农村居民。

四、申请截止时间

2024年5月30日前向村委会提交申请表,超过截止时间未申报或者漏报家庭人员视为主动放弃2023年边民补助申报,2024年5月30日镇政府、村委会不再接受申请表和更换申请表。

五、注意事项

申请人及其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应如实申报家庭人口、就业等情况。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边民补助资金人员,除退回边民补助资金外,记入失信人员名单,取消整户下一年度整户边民补助资格,请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按规定时间和评审程序申报。

未尽事宜,可咨询那邦镇民政办。联系电话:0692-8925010

 

 

那邦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文章来源:那邦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