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那邦镇人民政府

那邦镇关于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的倡议书

浏览量:1616    作者: 日期:2024/6/6

广大村民朋友们:

现是野生菌“采摘季”,同时也进入了有毒野生菌中毒高发期。为防范和减少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预防野生菌中毒做如下告知:

一、不采摘、不买卖、不加工、不食用自己不熟悉、难辨认的野生菌。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菌鉴别方法,辨别毒蘑菇没有什么方法是靠谱的,不采食野生菌才是最靠谱的预防中毒之道。

二、加工野生菌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不吃凉拌野生菌。不吃多品种混合野生菌。饮酒后不吃野生菌。

三、充分认识,民间传说的“用蒜加工野生菌变色验毒”的说法是不全面的,加工后蒜变颜色只能说明具有重金属,而有毒的野生菌还富含生物毒素,生物毒素不会引起蒜变颜色,而往往引起中毒的是生物毒素。

四、小孩、老人、孕妇最好不吃菌子。

五、严禁集体性聚餐(农村红白宴席)加工食用野生菌(包括野生菌干制品)。

六、严禁学校、机关单位、建筑工地等食堂加工食用野生菌。

七、食用野生菌中毒的危害。野生菌的毒性成分复杂,即便通过烹调、加工或者晒干等方式也不能破坏其毒性。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表现,严重者可致死。食用野生菌中毒后,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

八、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至72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不适症状,首先可以采取催吐的办法进行自救,随后应立即就医;同时要保留好所食用剩余的野生菌样品或呕吐物供专业人员救治参考,并尽早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同餐进食者不论症状轻重,均应立即到附近的医院进行观察诊治。

九、若发生野生菌中毒事件,应及时向当地村委会报告,当地村委会按照程序逐级上报。

 

 

那邦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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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那邦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