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那邦镇人民政府

德宏州税务局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关于2025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1640    作者: 日期:2025/1/26

尊敬的缴费人:     

为进一步规范简化申报缴费业务,有效提高社保缴费满意度和便捷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相关事项

(一)优化调整原年度缴费工资申报业务。自20251月起,用人单位需进行年度工资申报操作。(操作方法详见申报流程)

(二)新缴费工资集中申报和启用时间。新缴费工资集中申报时间原则上为每年1月。各参保单位应以新缴费工资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新缴费工资于启用当月生效,如果错过20251月申报缴费工资,请把新缴费工资生效日期填写为20251月,系统将自动产生自20251月起基数调整后的应补收费款。

(三)关于缴费工资政策执行口径。2025年度缴费工资仍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相关部门原政策规定的项目、标准执行。具体构成可参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工资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136号)、《德宏州医疗保障局 德宏州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关于2025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德医保发〔202446号)相关规定申报核定。企业单位缴费工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核工作的补充通知》(云劳社办〔200798号)规定的《全省参保单位工资总额组成的具体范围》申报核定。退休人员缴费工资为社保部门核定的养老金(退休待遇),不含统筹外部分。

二、相关要求

请各用人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开展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并对缴费工资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瞒报、虚报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参保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费相关事项

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费周期设置。2025年持续启用按月申报缴费,缴费人可在1个自然年度内一次缴纳全年的费用或自行选定缴费月数,但不允许跳期或跨期缴费。注意,2024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1.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只能选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70%(含70%)以上的档次。2.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按照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177/月标准生成缴费基数;待2024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次月再按2024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执行,不实行多退少补。

四、联系方式

基数申报或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咨询相关部门。

附件:申报流程用人单位可采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或者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进行申报。参保人员较多的参保单位建议使用社保费客户端申报。

【备注:本次基数申报后生效日期为20251月,如果超过1月才申报新基数,并且新基数高于原基数的,系统将自动补差】

一、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流程

 1.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yunnan.chinatax.gov.cn/zjgfdzswj/main/index.html 2.申报操作流程进入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社会保险费】-【参保登记信息查询】,查询获取职工参保信息。【月度缴费工资申报(分险种)】(如果所有险种工资基数都是同一基数的缴费人,可以用【月度缴费工资申报】),至界面左上角“职工信息查询”输入职工身份信息后点击“查询”,勾选要申报的险种,点击“加入列表”,至界面左上角“调整列表”对所勾选人员及险种进行基数调整,填写“新缴费工资”和“生效年月”,核对无误并全选后点击“提交申报”。人员较多的单位:可至界面左上角“职工信息查询”点击右上角“导出”  - 在导出的Excel表格中依次填写“新缴费工资”和“生效年月”(注意查看填表说明)后保存此表再至界面左上角“调整列表”中点击右上角“模板导入”,核对无误并全选后点击“提交申报”。缴费基数申报完成后即可进入【社会保险费日常申报】申报费款,申报费款完成后进入【社保费缴款】缴费,缴费完成后进入【开具/补开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开具/补开社保费缴费凭证(票据)。

二、社保费客户端申报流程

1.社保费客户端下载安装说明     进入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政务外网yunnan.chinatax.gov.cn【下载中心】-【软件下载】下载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安装包,并按提示进行安装。2.申报操作流程进入社保费客户端—点击【职工参保信息管理】进行数据更新。【缴费工资申报】-【月度缴费工资申报】界面,右上角点选“按险种申报”或“按人员申报”缴费基数(如果所有险种工资基数都是同一基数的缴费人,可以点选“按人员申报”),点击“添加”选项,点击“单个录入”,输入需申报基数人员的身份信息后点击查询,系统自动带出参保人员信息,根据实际填报职工新缴费工资及生效年月,点击“保存”,回到主界面即可见所填报基数人员的基数申报信息,勾选后点击右上角“提交申报”,基数申报成功后即可进入【社保费申报】-【日常申报】模块申报缴费。人员较多的单位:点击【职工参保信息管理】进行数据更新。【缴费工资申报】-【月度缴费工资申报】界面,右上角点选“按险种申报”或“按人员申报”缴费基数(如果所有险种工资基数都是同一基数的缴费人,可以点选“按人员申报”),点击“添加”选项,选择“导入模板下载”—填写Excel模板内相关内容(带星号的为必填项,其余的根据申报内容据实填写,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填报完成后点击“添加”选项,选择“外部文件导入”—点击“确定”,导入成功后点击“提交申报”,基数申报成功后即可进入【社保费申报】-【日常申报】模块申报缴费。

温馨提示     

请各单位在缴费前认真核对填写的基数是否正确。若缴费前发现基数有误,可重复上述步骤进行基数修改(覆盖),确保所有人员的新缴费工资和生效年月均正确后再行提交基数申报,以及再进行后续的社会保险费费款确认申报和缴款。若缴费后发现基数有误,对于基数填报低了导致少缴的,可以按照正确的基数重新申报,系统会自动生成对应月份的差额补缴;对于基数申报高了导致多缴的,需退费后重新申报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

德宏州税务局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宏州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1

文章来源:德宏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