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流程:户主提出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受理、审核。
2、救助类型:乡镇救助、县局救助。乡镇救助的金额在2000元内,2000元以上的到县局救助。村委会及乡镇要公平公正的核实临时救助对象。符合救助的一定要给予办理。符合哪种救助类型,要客观公正的审核。不能抱着优亲厚友的态度办理。乡镇救助的,一般在2000以内,不要普遍救助,救助额度又太低,要用在需要救助的对象上。
县局救助的,特别困难的,大病刚性支出较大,或者临时性陷入了特别困难的情况。
3、系统录入:乡镇办理和县局办理的都在乡镇录入。乡镇办理的录入、审核、审批都在乡镇完成。县局办理的完成审核,由县局审批。
4、上交材料:临时救助审核审批表、户主身份证、户口簿、信用社银行卡。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其中一样即可。
5、各乡镇整理一个临时救助档案盒子,相关临时救助资料归档。系统导出的审批表,暂时在乡镇留档(公示名册、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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