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农场管理委员会

盈江县长地方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结果公告

浏览量:1496    作者: 日期:2025/3/10

因长地方水库作为县城备用水源与木乃河实施联网供水,为确保水源水质安全。2023年我县启动了长地方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2025213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将长地方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结果公告如下:

一、保护区划定范围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18),长地方水库径流区范围内植被较好,无点源影响,地形边界清晰,长地方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划分方法采用类比经验法,陆域范围采用类比经验法与地形边界法相结合,二级保护区范围划分方法为地形边界法,因一、二级保护区已涵盖整个径流区,故不设准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水域为:水库正常水位线(2188.87m)以下的全部水域范围,面积为0.980km2

一级保护区陆域为:一级保护区水域外延200m以内(不超过流域分水岭)的陆域范围,面积为1.418km2

二级保护区为:水库除一级保护区外整个汇水区域的陆域范围,面积为3.781km2

二、水源保护区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四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第六十五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第六十六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