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农业农村局

盈江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

浏览量:4983    作者:办公室 日期:2022/8/22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9〕9号)、《中共盈江县委关于印发<盈江县深化县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盈发〔2019〕8号)精神,盈江县农业农村局,为盈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盈江县畜牧兽医局牌子。中共盈江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农办)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接受中共盈江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查有关方面落实中共盈江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农办秘书组,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牵头组织落实县委农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盈江县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农办的统筹协调。盈江县农业农村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植物种质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负责农业外来物种的监测工作。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生产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州、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申报和监督管理。

十ー、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与开发。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以及州县(市)间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盈江县平原镇永盛路149号   邮编:679300

办公室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0692-8180259

负责人:郗承磊

文章来源:盈江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