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农业农村局

盈江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县级农业农村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培训会

浏览量:1420    作者:郭明海 日期:20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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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有关要求,推动乡镇赋权落实落细。11月3日下午,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县级农业农村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培训会。全县15个乡镇分管行政执法工作领导、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40余人参加。会议由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股长董剑锋同志主持。

会上,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郭兆剑同志领学了文件。并强调:一是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乡镇要正确认识行政执法权下放乡镇的重要意义,主动对接沟通,切实打通行政执法基层“最后一公里”。二是县农业农村局必须加强衔接指导,帮助乡镇用好执法权,确保赋权工作顺利交接、无缝衔接、平稳过渡,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培训会还邀请到云南圣锦律师事务所李仁杰律师,专题讲授行政处罚相关知识。李仁杰律师重点围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涉农典型案例进行了详细解读,深入分析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问题和法律后果,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需要严格把握的立案、调查、审核、告知、决定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授课。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常务副大队长哏留平同志,详细解读了执法流程、文书制作、法律条款的适用等方面相关内容进行了讲解。

此次涉及农业农村的统一赋权事项共有4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对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处罚;对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处罚;对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的处罚。通过此次培训,为落实好赋予乡镇行政职权的执法事项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