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农业农村局

盈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的公告

浏览量:1825    作者: 日期:2024/8/7


为加快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落地应用,根据省、州相关文件和《盈江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申报2024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任务目标

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结合农业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遴选3个生产规模较大、服务意愿较强、辐射带动面广的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二、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扶持原则,优中选优,重点扶持和培育具有发展潜力,在先进技术、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集约化经营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典型示范主体。

三、申报条件

1.示范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水稻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育肥牛的饲养管理技术当中的一项技术以上;

2.项目要求2024年11月1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确保项目当年建设、当年使用、当年见效,未完成项目不予验收和兑现补助。

3.产业集中度高,上下游联系紧密,对其他农户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有示范带动作用,有联农带农优势;

4.经济效益较为明显,有比较详细生产记录和财务收支记录,且在产品安全、诚信、缴纳税收、环境保护、审计、金融监管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四、补助标准

根据《德宏州农业农村局关于盈江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德农复字〔2024〕7号文件要求,项目计划扶持示范主体3个。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每个示范主体补助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开展新品种、 新技术试验示范所需的农(兽)药、肥料、饲料、种子、种畜禽、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补助。

五、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8月7日至8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材料提交地点:盈江县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与科教管理股(平原镇永盛路149号)。联系电话:0692-8183307。

3.符合申请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附件1《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营业执照等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或图片)。

(三)研究确定示范主体

根据特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情况,若申报少于3家,直接确定;若申报主体多于3家,由项目技术专家团队进行综合评分(总分100分取平均分),依据专家评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

(四)公示

确定后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在盈江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签订扶持协议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与农业农村局签订项目扶持协议,明确扶持经费使用安排等相关内容。

六、验收

申报主体项目完工后,向技术依托单位申请验收,一并提交相关验收资料, 市场信息与科教管理股组织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由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提供真实报账资料,到县农业农村局按照相关报账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附件: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建设项目申报表及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盈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7日

 

文章来源:盈江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