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盈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盈财农〔2024〕116号)及《盈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盈江县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奶农家庭农场合作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盈农复字〔2024〕12号)文件,下达中央财政资金16万元,用于提升奶业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本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自愿申报、逐级审核的方式,确定拟实施主体1个,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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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实施主体名称 |
法人 |
主要实施内容 |
建设地点 |
建设时间 |
拟补助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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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弄璋镇康明奶水牛养殖场 |
段明康 |
附下 |
弄璋镇模恒村 |
2024年7月至 2024年12月 |
16 |
计划实施工程内容:养殖场青贮设施的改造、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的改造、养殖场消毒设施设备建设及改造。
公示期: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
公示公告单位:盈江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举报电话:0692-8181309
盈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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