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徐任斐当事人书面申请新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材料,我局及时组织专家组对该场所进行了现场审核验收,盈江县康佑宠物医疗店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盈江县康佑宠物医疗店地址:盈江县平原镇允燕花园商铺A-33-1,法人:徐任斐,经营面积245平方米)审核结果符合办理条件。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现对盈江县康佑宠物医疗店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情况公示如下:
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到盈江县农业农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至的,待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法对该动物诊所颁发《动物诊疗许可证》。
特此公告
盈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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