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认定工作的通知》《德宏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认定工作的通知》及《德宏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的告知书》要求,自2026年1月1日零时起,未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GMP)认定的生猪屠宰企业依法采取停止检疫出证措施,即“零点行动”,盈江县平原镇生猪定点屠宰厂未通过(GMP)首次检查,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1月1日零时盈江县平原镇生猪定点屠宰厂将停止生猪屠宰活动,同时撤离驻盈江县平原镇生猪定点屠宰厂官方兽医,不再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温馨提示:广大屠宰户如有生猪屠宰需求,务必前往通过GMP管理规范的屠宰场开展屠宰活动,我县相关职能部门已做好猪肉产品供保措施,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合规。若有相关疑问,可致电咨询:0692-8114281、8185077。
特此通告。
盈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31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滇ICP备13004035号-1 联系电话:0692—8180259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30001 地址:盈江县平原镇永盛路149号 邮编:679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