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NO.409)要求,扎实推进我镇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助力建设美丽新弄璋。
二、工作目标及原则
(一)工作目标
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作出贡献,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8年12月底前,全面推行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扩大公众监督,基本实现信息公开“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序深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公共资源配置涉及行政审批的批准结果信息由审批部门负责公开;公共资源项目基本信息、配置(交易)过程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合同履约信息由管理或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掌握信息的情况分别公开。
2.坚持一般公开和重点公开相结合。重点公开住房保障、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其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参照执行。
3.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应依法及时予以公开。
4.坚持依法、公平、公正、真实、便民、及时、准确。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范规定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理由予以答复。
三、主要任务和分工
(一)制定公开清单。各村及镇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能,制定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细公开事项、内容、时限、责任主体等信息,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
(二)拓展优化公开渠道。依托政府网站或法定指定信息发布媒介,及时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积极利用政务门户网站、微信等载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政务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各村及镇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狠抓落实。
(二)开展监督检查。各村及镇直有关部门要将本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接受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三)纳入绩效考核。各村及镇直有关部门要细化分解任务,夯实责任,同时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公开职责的,进行通报批评,以此推动工作有效开展。
弄璋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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