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输出”防控策略,经盈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盈江县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居民非必要不离开盈江,不前往边境区域,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有新冠肺炎相关的“十大症状”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原则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村)和各行业场所严格执行“德宏抗疫情”扫码验码、测温、佩戴口罩进出制度。
二、自2021年11月10日12时起,确需离开盈江的一律持48小时“双采双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德宏抗疫情”绿码、“通信行程卡”绿卡,到所在村(社区)报备并签订离盈承诺书(附件1),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由村(社区)存档,一份由个人自持到卡点进行查验,在体温正常的情况下方可通行。
全县陆路执勤卡点要严格查验过往人员车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
三、本通告执行时间暂定至2021年11月20日24:00,暂定时间期满后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拒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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