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族群众: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将于6月7日至9日进行。为给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确保各项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结合盈江县实际,决定从2023年6月4日18时—6月9日18时,在盈江县城区内全面禁止噪声污染作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服务场所超标排放噪声。居民居住集中路段和学校附近的文化娱乐场所在每日22时至次日6时停止产生超标噪声的营业活动。
二、禁止城区内的建筑施工和装饰装修作业的单位、个人在每日22时至次日6时从事产生超标噪声污染的施工活动。确因工艺特殊需要24小时连续施工作业的,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告知周边单位和住户。
三、禁止各类商业场所在城区内使用高音广播或其他高噪声的方式从事经营活动和宣传活动。
四、禁止开展产生超标噪声的露天娱乐、集会及居室内娱乐等活动。
五、6月5日—6月9日,各考点及考生集中居住点周边的建筑工地及娱乐场所必须暂停施工、营业。
六、对违法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盈江县公安局将依法查处。
七、本通告从2023年6月4日起施行。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环境噪声污染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投诉受理电话:110。
特此通告
盈江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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