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种子经营者和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又是一年春耕备耕时,种子质量的好坏事关农民一年的收成。在此,盈江县农业农村局郑重提醒:种子经营者要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广大农民朋友要科学选种用种,谨慎购种,不可疏忽大意。让我们共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全力推进种业振兴。
一、种子经营者要做到“三要”和“七不”
(一)“三要”
1.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做到依法经营。
2.要依法备案,根据本地区经营适宜本地种植的农作物种子。
3.要建立健全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向种子购买者开具《农作物种子销售凭证》。
(二)“七不”
1.不虚假宣传误导农民。
2.不经营假冒伪劣种子。
3.不经营非法转基因种子。
4.不经营“散装”“白包”种子。
5.不经营仿冒、套牌侵权种子。
6.不经营未审定、未备案、未登记的种子。
7.不经营不在审定登记批准适宜区域内的农作物种子。
二、农民朋友购种要做到“四要”“五不要”和“三注意”
(一)“四要”
1.要选择有经营资质、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种子企业或实体种子经营门店购买种子。
2.要查看种子是否经过国审、滇审或通过我省引种备案,种子包装是否规范,有无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
3.要用手机扫描种子包装袋上的二维码,仔细核对扫描信息与包装袋标注的内容是否相符。
4.要索取农作物种子销售凭证,保留付款凭证,特别是通过网络电商平台购买种子的,务必索取相关销售凭证。
特别提醒:农民朋友一定不要越区种植,要适区适时播种,良种良法配套,确保作物正常成熟,减少农业生产风险。
(二)“五不要”
1.不要购买未审定、未备案、未登记、审定推广范围不包括本地区的种子。
2.不要购买走街串巷流动商贩经营的来源不明的种子。
3.不要购买“散装”“白包”等没有包装或标签的种子。
4.不要购买以“不掉棒、抗虫、抗草”等名义宣传的非法转基因种子。
5.不要贪图便宜听信虚假宣传,购买“商品粮”作种子使用。不轻信“忽悠团”忽悠,防止上当受骗。
(三)“三注意”
1.注意保存票据。保存好收据、发票、付款记录等购种凭证和种子包装袋(标签),并留存至收获后,有条件的留存未拆封整袋种子或购买时双方封样。
2.注意保护现场。种植田出现异常情况,应保护好田间现场,保持田间自然状态,申请田间鉴定,不要错过该作物典型性状的最佳表现期,为依法维权提供依据。
3.注意及时维权。在种植后各生长时期,及时检查种子种植表现,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同种子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及时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投诉或到人民法院起诉。
特别提醒:希望农民朋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勇于与违法行为作斗争,一旦发现违法行为,要积极向农业农村部门或公安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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